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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2年度及2012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4-10-24 19:03:43标签:
各市、区住建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,各施工图审查机构,工程勘察、建筑设计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勘察、建筑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管理办法》,现将2012年度在我市累计完成建筑设计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企业、累计完成工程勘察项目5项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企业,以及2012年下半年度累计完成建筑设计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企业、累计完成工程勘察项目3项及以上的勘察企业综合考评结果予以公布。
对在2012年度积极参与保障房、商品房设计案列征集活动和我市保障房工程项目设计工作、获得省市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目较多、社会信誉度较高以及施工图质量较好的苏州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、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、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、苏州城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、苏州科技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、苏州安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、吴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、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设计企业以及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、苏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、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、苏州中岩勘察有限公司、常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张家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工程勘察企业,给予通报表扬,并作为企业奖励情况记入《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》。
对年度考评违反“强条”数量较多的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、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、河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家建筑设计企业,以及海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、北京寰球地科岩土技术有限公司、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勘察企业给予通报批评,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入《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》。以上8家企业应于本通知发布30日内,携《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》至我局进行记录登记,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,落实具体整改措施。
对下半年度考评违反“强条”数量较多的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、江苏省电力设计院、无锡市城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、无锡市景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设计企业,以及海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、浙江省工程勘察院、江苏省徐州工程勘察院等3家工程勘察企业给予通报批评。以上8家企业应于本通知发布30日内,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,落实具体整改措施,企业负责人接受诫勉谈话。
希望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各勘察设计单位,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意识,加强单位内部质量管理,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,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。
 附件:1.2012年度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结果
    2.2012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企业综合考评结果
   3.2012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结果
4.2012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企业综合考评结果
二○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